“房内
"为古人对性事的雅称,身为荷兰人的高罗佩,既熟络中国古代性观念、性习俗、性文化,也梳理了历史,可以说他对中国还是很了解的。这是一本趣味性知识性思考性都很强的好书,很建议读一读。
第一编 封建王国
1、第一章 西周和西周以前
> 历史
周起于西土,在尚武好战方面长于殷人,但在文化方面却劣于殷人。他们一方面接受了战败王朝的文化包括其文字,另一方面又尽量想使殷人的文化与自己的生活和思想方式相适应。
华夏文明的强大同化能力从商朝时就开始凸显了。
证明虽然周和周以后的中国社会很明显是父权制社会,但在殷代和殷以前女性的因素却占统治地位。
周和周以后的王朝实行严格的父权制。
殷代象形文字中用来表示“妇女”的“女”字是作跪跽状,其最突出的部分是一对大得不成比例的乳房(插图1:D)。此乃乳房而非着宽袖叉在腰间的双手,可由表示母亲的“母”字来证实,因为母字加有乳头(插图1:E)。
乳房是女性的象征。
> 对女性的崇拜
红色在中国一直象征着创造力、性潜能、生命、光明和快乐。
相反,白色总是象征着消极影响、性能力的低下、死亡和悲伤。丧礼叫“白事”。
而春宫画也往往正好是按“男白女赤”来画他们的裸体。这种颜色的联想表明,在古代,人们认为妇女在性方面要优越于男子。
包括古老的神话传说都认为妇女有着特殊的神力。
即认为女人是伟大的母亲,她们不仅养育自己的后代,而且也恩泽其配偶,使中国人在性行为中仰赖女人无穷的供给而延年益寿。
> 关于德
这一时期,妇女被认为具有很强的“德”。在汉及汉以后的文献中,“女德”的意思仅指“妇女的道德”,但在更早的书中却有两处提到“女德”是指“女人的诱惑力”。
“女德”一词原来源远流长。
人们认为,人有两个灵魂,分别叫作“魄
”和“魂
”。“魄”通常译作“Animal soul”(肉体的灵魂),是从受孕时即有,死后还保存在尸体中直到腐烂。“魂”译作“Spirit soul”(精神的灵魂),则是从脱离母胎才进入孩子体内,死后升入天堂,先人的魂是靠地上的后人祭享。为使魄尽可能长存,人们想方设法让尸体不腐烂。人们用有“德”的随葬品陪葬尸体,如玉或贝壳。
由于王具有最大量的德,他需要大批配偶,通过性交,滋养和永远保有他的德。王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所以早期中国的”德”,例如《道德经》里的”德”,跟现在的”德”的含义相差甚远。当初的形而上到了玄学的地步,且含义非常广泛。
一般的规定是,低等级的配偶应在高等级的配偶之前先与王行房交媾,并且次数也更多。而王后与王行房则一月仅一次。这一规定是根据。这样一种观念,上面已稍微提到一下,即在性交过程中,男人的元气是由女人的阴道分泌物滋养和补益。因此只有在王和低等级的妇女频繁交媾之后,当他的元气臻于极限,而王后也最容易怀上一个结实聪明的王位继承人时,他才与王后交媾。
现在的观点看,王后性方面好吃亏。
但只有高等级的配偶才能和君王共度通宵。妾则必须在天亮以前离开寝宫。
看来有得有失啊。
> 婚姻制度
统治阶级成员间的通婚严格遵守外婚制。娶同姓女子为夫人或姬妾纯属禁忌。人们认为“同姓乱伦”会使夫妻子嗣遭罹祸殃。
古人只避讳同姓而已,所以导致了很多表亲之间的结合。
统治阶级的成员只能娶妻一次。如果她死去或被休掉,则不能再娶,至少不能再行娶妻规格的结婚典礼。
所以古代严格来说不是多妻制,而是一妻多妾制。
女子对丈夫的选择没有发言权,事情完全要由父母和媒人商定。
新郎与新娘从娘家带来的姊妹、侍女的结合合法化。她们通常充当新郎的侧室和妾。
统治阶级成员的婚姻叫作“婚”,这个神秘古老的字眼似乎意为“黄昏的典礼”,指在晚上庆祝婚礼和完婚。平民的婚姻叫作“奔”。
而平民的婚姻更随意和奔放。
由于姑娘可以接受或拒绝求婚者,也可以接受之后又改变主意,而男青年也有同样的自由,遂使平民女子通常比高等级的女子享有更充分的性生活。
生在帝王家有得有失呀。
2、东周
> 性玩偶
王公和达官贵人除妻室外还拥有成群的女乐
。她们在正式宴会和私人酒席上表演歌舞。这些姑娘和她们的主人、主人的左右以及宾客乱交。她们常常被易手,一卖再卖,或当作礼物馈赠他人。馈赠女乐是诸侯宫廷外交活动的一项内容。
一些荒淫的国君还畜养娈童
,或与成年男子搞同性恋。
最早的妓女没有人身自由,堪比性奴隶。
> 婚姻制度
此时婚姻成了一种政治因素。许多诸侯都认为只有迎娶强邻之女才能确保其位,国君与妻子争吵而得罪其母国的亲戚,政治联盟往往就会破裂。因为所娶之女及其亲戚的影响非同小可,妻子的地位大大加强,给她带来更大的自由。人们认为妇女应三从:未婚从父,已婚从夫,夫死从子。但实际上已婚妇女常常完全是独立行事,只有未婚女子才与外界严格隔离,没有行动自由或发挥其创造性的自由。已婚妇女享有相当的行动自由。
这种政治联姻的隐患就是外戚干政。
他和南子会面期间南子一直站在屏风
后边,这完全符合当时已婚妇女与非血亲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男人交谈时所须遵守的规矩。
丈夫有权出妻。不育、恶疾,皆被认为是正当理由。但一个男人真的要想离异,寻找其他借口,恐怕也很容易。最能制止离异发生的,莫过于害怕妻子亲戚的报复。如果丈夫决定出妻,在送还妻子的同时,也必须把媵嫁的侄娣和其他女子一起送还。
古代很多婚姻制度看似对男方有利,但操作起来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 古籍中的性观念
《易经》强调性交是一切生命的基础,它是阴、阳两种宇宙作用力的体现。系辞下第四章云:“天地絪媪,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上第五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生生之谓易。”《易经》的这两段话常常被后来的房中书所引用。书中所谓的“一阴”、“一阳”则被用来指一女和一男。上面所画的第六十三卦象征性交。
《易经》是最早的”性教育书”。
值得注意的是医学和性学的论著把男子的性体验比作火,女人的性体验比作水。火容易燃起,也容易被水浇灭。而相反,水在火上加热需要很长时间,但冷却下来也非常慢。这是男女性高潮前后不同体验的真实写照。
这个比喻真是绝妙呀。
> 云雨
天地在暴风雨中交媾。“云雨
”直到今天仍然是性交的标准文言表达。
中国的性学和色情文献都把“云”解释为妇女的卵子和阴道分泌物,把“雨”解释为男子的射精。后来的小说也用“云散雨收
”之类的话描绘性交的完成。
人们认为云雾含有大量宇宙元气。因此中国人习惯于登高以吸取这种元气而强身健体。
难怪古代的诗人喜欢登高望远。
> 青龙 & 白虎
11世纪的理学家用出名的图案,即被一曲线分割的圆,形象地表达了这种概念。圆的右半表示阳,内有一黑点表示阳中有阴;左半表示阴,内有一白点表示阴中有阳。
即太极图案。
即每个男人都具有或隐或显的女性成分,而每个女人身上也都具有或隐或显的男性成分。
所以他们宁用代表“少阳”的青龙和代表“少阴”的白虎,而不用代表“阳”的朱雀和代表“阴”的玄武。
> 道 & 儒
与超脱凡俗和带有浓厚母权制色彩的道家相反,孔子的教义在本质上是一种适应父权制的实用哲学。
至于男女之间的关系,也许应当说,尽管男人和女人的社会地位与他们在家庭中的位置和职责是由孔教决定的,但他们的性关系却主要是受道教观念的支配。在卧室外,妻子常常不过是一个不可缺少但在感情上不受重视的家庭成员;而在卧室内,她又常常是伟大的指导者和性秘术的守护人。
女神不愧是女神。
> 采阴补阳
而为了使阳气充沛,男子应经常和不同的女子同居而并不射精,用女子的阴气来补充他的阳气。
尤其是上了年纪的男人更需要通过性交以获取女人的阴气,补充自己衰退的阳气。
古代中国人认为月经之后的五天是最可能受孕的时间。而在其他日子里,男人应设法使女人达到性高潮而自己却并不射精。
真做到的话就很佩服了,太能憋了。
男人必须学会尽量延长性交过程而不达到高潮。因为阴茎在里边停留的时间越长,男人吸取的阴气就越多,从而使其元气大长。
一夫多妻制的家庭制度也对这一原则经久不衰、终于保存下来起了一定作用。习惯采用止精法
的男性家长能够满足妻妾的性欲而不致弄坏身体,损伤元气。
所以止精法确实是有好处的。
> 对男性遗精 & 女性手淫的态度
人们对睡眠中的遗精很重视。认为遗精
不仅会大伤元气,而且还很可能是鬼魅所为。它们想削弱男人抵御它们作祟的能力。更坏的是遗精还可能是由梦魇(绝大多数是狐狸精)造成,它们想通过与男人在梦中交媾偸走他们的元气。因此如果遗精是由于梦见女人而引起,那么当他真的遇见那个女人时就要小心提防,因为她也许是个吸血鬼或狐狸精。
人们对女子手淫持宽容态度,因为女人的阴气被认为取之不竭。但医书告诫切勿过分使用人为手段,如淫具,因为它们容易损伤子宫内壁。
> 对同性恋的态度
只要是成年人从事的同性恋,文献史料一般都采取中立态度。人们认为两个男人密切接触不会造成任何一方元气受损。
出于同一原因,人们对女子同性恋也非常宽容。人们也意识到,当一定数量的妇女被迫长期地亲密生活在一起,女子同性恋的发生是很难避免的。只要不发生过头的行为,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甚至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受到人们的赞扬。
> 对妓女的态度
与妓女交往被看作是单身男子和已婚男子都有权进行的户外娱乐。因为这种交往并非旨在繁育子孙。
有些作者说与妓女交往并不意味着男人会过分付出精液。因为这类女人通过和许多男人频繁地性交已产生了特别强烈和充沛的阴气,使客人得逾于失。但自从中国医学开始把某些疾病与性交联系起来之后,这种理论就遭到了摒弃。大约在公元1500年,人们发现梅毒
后,所有严肃的医学著作都吿诫说与妓女交媾会引起危险。嫖妓被认为是男人的合法消遗,而妓女本身也不因其职业而受歧视,因为她们的职业在社会中被承认是一种合法的职业。
> 对不性群体的态度
相反,自愿放弃性交和男女独身倒深受鄙视和猜疑。
无法理解竟有人会故意断绝嗣统,殃及祖先,回避自己的社会义务。
女子独身也受到尖锐的谴责。
> 对性的态度
所以性行为从来和罪恶感及道德败坏不相干。性行为只是家庭内的私事,并且被严格限制在后世儒家的礼教规定之内,这并不是因为它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而只是因为它是一种神圣的行为,所以正像其他礼仪,如祭告祖先一样,是并不在外人面前进行和谈论的。也许正是这种几乎不存在任何压抑的精神状态,使中国古代性生活从总体上讲是一种健康的性生活,它显然没有像其他许多伟大的古老文化那样有着许多病理和心理的变态。
中国的性文化并不压抑,只是隐蔽。
第二编 成长中的帝国
3、秦和西汉
> 历史
由于道教是汉代统治者私人的宗教,他们还必须找到一个能给庞大帝国提供稳固意识形态的更加实用的思想体系。
他们选择了儒家学说,而且决心按孔子设想的理想化的西周模式来塑造这个新帝国。
要把被秦始皇下令禁毁的周代古书搜罗在一起。他们派学者去整理这些古书,通过编纂整理,使这些古书符合儒家理想。这些重新编写的周代古书成了儒家经典。
> 婚姻
总的原则是夫妻之间的肉体接触应严格限制在婚床之上。由于一旦离开婚床之上他们就应避免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所以必须注意在互相递送东西时不可碰到对方的手,在取食物和饮料时不可共用盘盏。不过,应当补充的是,他们所用的床并不仅仅是个床,而是一种特殊的床架,俨然像个小屋。它有四根立柱,由档格连接在一起,四周悬挂帐幔。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面还有带镜子和梳妆用品的梳妆台和衣架等。
我觉得这个制度挺好的,现在的夫妻住在一起挖鼻孔抠脚都不避讳,长久下去双方自然会丧失性魅力。
只是在为近亲服丧期间(三个月以上),丈夫才有正当理由避免和妻妾性交。他的婚姻义务只有到七十岁时才完全停止(有的书说是六十岁)。这时两性隔离的规定才失效,夫妻之间才可以在卧室之外相互接触和把衣服放在同一个箱子里。
> 皇帝的同性恋
汉初的三个皇帝,汉朝的开国皇帝高祖刘邦(公元前206 — 前195年)、惠帝(公元前194 — 前188年)和文帝(公元前179 — 前157年),据说都过着双重性生活,他们除通常与无数后宫之女同房之外,还与年轻男子有染。
汉朝的同性恋皇帝不少。
西汉的最后一个皇帝哀帝
(公元前6—前2年)有许多嬖臣,其中最有名的是一个叫董贤
的人。有一次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入睡后,身子压住了哀帝的袖子。当哀帝被唤起出去接见时,他宁可拔剑把衣袖砍断也不愿惊动董贤。从此“断袖
”这个词就成了男子同性恋的文言表达。
> 青楼的出现
“青楼”,因为它们的木制品多像殷富人家的宅第一样漆成青色。
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前,有教养的男人仅为泄欲而涉足妓院是罕见的,即此可见中国人之情趣。
4、 东汉
> 素女
这里还可补充一点,素女
只是三女之一,房中书还提到另外两位传授房中秘术的妇女,即玄女和采女。
帝问曰:“男子宝物,有大小长短硬软之别者,何也?”素女答曰:“赋形不同,各如人面,其大小长短硬软之别共在禀赋,故人短而物雄,人壮而物短,瘦弱而肥硬,胖大而软缩,或有专车者,有抱负者,有肉怒筋胀者,而无害交会之要也。”帝问曰:“郎中有大小长短硬软之不同,而取交接快美之道,亦不同乎?”素女答曰:“赋形不同,大小长短异形者,外观也;取交接快美者,内情也。先以爱敬系之,以真情按之,何论大小长短哉?”帝问曰:“硬软亦有别乎?”素女答曰:“长大而萎软,不及短小而坚硬也。坚硬而粗暴,不如软弱而温藉也。能得中庸者,可谓尽善焉矣。”(《秘戏图考》132页)此系卷二页码。
> 炼丹与性
炼丹术士把女人视如炼丹的鼎,把她们的赤精(即卵子)视同朱砂,把男子的白精视同铅,把性交视同朱砂、铅、硫磺等不同成分的混合,把性交技术视如火候。
《参同契》
卷六七是有关炼丹术、性交和控制的总论。
那么阴阳和谐即相当于方剂配伍,室宅则为坩埚,情欲则为火,性交技术则为火候,男人则为铅,女人则为朱砂,胎儿则为汞,即长生不老丹。
5、三国和六朝
古代有男尸脸向下而女尸脸向上的说法。
> 黄巾起义与性
有些鼓吹以群交方式进行性修炼的道教派别使参加者陷入一种神秘的狂热,竟然相信自己在战斗中会刀枪不入、战无不胜。以道家性修炼为基础的全国性的宗教运动,黄巾起义
是最早的一例,它对推翻东汉王朝起过重要作用。
他决定举行起义,推翻汉朝,建立新的道教帝国。
《黄书》是黄巾军的秘书之一。
> 道家的发展
似乎这是第一次提到以女人的乳汁为滋补男人元气的药物。正如我们将在下283页看到的,这个观点后来发展成一种所谓“三峰”药
的理论,“三峰”药即女人的唾液、乳汁和阴道分泌物。
彭祖
是上古传说中的人物,西方著作常把他叫作“中国的麦修彻拉(Methusalem)《圣经》中的长寿者。——译者”。由于人们都相信他是靠精通房中术而达到高龄,所以人们都把他说成是葛洪时代流行的一部房中书的作者。
> 班昭与《女诫》
东汉早期曾经有一位妇女对这种状况表示反对,她提倡女孩应与男孩受同样的基础教育。这就是班昭(卒于116年)。她是著名作家和行政官员班彪的女儿和更有名气的史学家、《汉书》的作者班固的妹妹。班昭十四岁时嫁给一个姓曹的人,但她的丈夫却年轻早夭。她从此不嫁,专心致志于文学研究,使她以文体优美、博学多识而日益出名。当她的哥哥班固死后,和帝命她续成班固未能写完的《汉书》,并且任命她为皇后的教师。她死时年龄很大,以其贞操和学识而受到人们的高度敬仰。
如果班昭没有写出中国文献中最偏执的一部书《女诫》,她是堪称为中国的第一个女权主义者的。她过于笃信儒学,故虽提倡妇女应受教育,但却坚持认为这种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女人懂得男尊女卑,反复告诫女人要绝对服从丈夫。历代都把她的《女诫》奉为女性的光辉典范。它促使后世的作家去写同类作品。
但在那个年代班昭的想法已经很了不起了。
每个妇女在家庭等级制度中各有其位置。女仆服从妾,妾服从偏房,偏房服从正房。而她们全体无一例外都要服从太夫人。太夫人是父亲的正房夫人,或者,如果她去世,就是长子的正房夫人。
至于离婚,丈夫有权出妻,打发她回娘家。我们讨论的这一时期里,被休并不被人视为丢脸之事,当然前提是妻子没犯大的过失。被休的妻子,或者哪怕是寡妇都常常可以改嫁,见上司马相如与一年轻寡妇私奔的例子。不过在12世纪及以后,当儒家的道德标准确立之后,妇女离婚才被认为是耻辱,寡妇也不得改嫁。
> 房中书
另一方面,也没有理由认为,中国的一般家长比只有一个妻子的西方家长更幸福。我们按一般说法轻率谈论一夫多妻制的传统习惯使公众误认后宫为男人的天堂。这对原始的不开化的社会来说,在某种程度上也许是对的,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男人只图肉欲的满足,视后宫女子如同笼中鸟;但对像中国这样高度发达的文明来说就不适用了。在中国,妻妾都有由成文法和习惯法确定的固定地位和法定的个人权力。家长必须尊重这些权力,并履行对女眷的各种责任,不仅要满足她们的性欲,经济合理地赡养她们,而且要在更敏感的方面,注意她们的个人感情,考虑每个人的爱好和怪癖,并理解这些女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家长未能克尽其责,就会发生争吵。而家庭失和,则会使男人名声扫地,前程断送。作为文官他会丢掉官职,因为不能治家者不堪委以重任的古训在上层统治者的头脑中已经扎了根;而作为商人他会因此失去信用,因为人们都知道一个治理无方的家是资金短缺的根源;我认为房中书之所以如此经久不息地受到儒道两家的欢迎,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做爱之书满足了真实的需求。没有这类书的指导,一个大家庭的家长很难应付众多的女眷而不精疲力竭。
不光享受权利,还要付出义务。
这些房中书
除教人以肉欲之爱以外,还教男人体贴女人的感情和理解女人在生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问题。
古代的房中书即是性教育也是婚姻家庭指南。
书中反复建议男子应在同一夜里与若干不同女子交媾,这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里是鼓励人们下流放荡,但在中国古代却完全属于婚内性关系的范围。房中书如此大力提倡不断更换性伙伴的必要性,并不仅仅是从健康考虑。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因为得宠与失宠会在闺阁中引起激烈争吵,导致家庭和谐的完全破裂。
> 佛教的性学
佛教于东汉初传入中国,而大行于六朝时期。北方在拓跋人或北魏的统治下成为佛教的中心,而在南方,先是道教占统治地位,而后来在北方佛教宣传不断增长的压力下,道教才不得不让位。
早期译者(即截止到唐以前)尽可能不去伤害儒家的感情。例如他们掩盖了有关做爱和娼妓的梵文段落。后来到了佛教鼎盛的唐代,当密教
房中书从印度传入中国,并逐渐为中国人所接受后,这种顾忌也就没有必要了。因此那个时期的译文也就更能保持原文的面貌。直到南宋时期,理学大兴,大肆删改佛经才始开风气。
看来大多每个宗教都有关于性的主题。
第三编 帝国的全盛时期
6、隋
> 女性性高潮
在对性行为本身的描述中,读者可以看到书中总是强调在每次性交中使女子达到性高潮的重要性。
一般人都相信,男子用阴茎吸取达到性高潮时的女性阴道分泌物会有益于男子的性能力;而同时,制定这些规则的人心里也确实考虑到了女子得到性满足的权利。
> 古人有 SM 情结吗?
男人中的虐待狂(sadism)并不多见,清代以前的文献只有少数孤证。
性交中男子施痛苦于女子的情况在房中书中丝毫未见,在色情文学中也很少碰到。有一个例子见于晚明色情小说《金瓶梅》。书中描写一男子为提高性快感如何在性交前把三个香码儿放在女人身上,一个在两乳间,一个在肚子上,一个在阴阜上,然后点燃。
但是一般说来,即使是轻微地施痛苦于女子,像咬女子的脖颈或肩膀这类行为也是极为罕见的。
在这方面,中国的性习俗比古印度的性习俗要好得多。在梵文房中书中有关于打、抓、咬的详细描写。
而女子对女子施行性虐待的情况则经常被提到。动机大多是嫉妒和对情敌的报复。
> 古人有其他变态性行为吗?
兽交:
与动物自愿发生性关系,而不是像本书第三章所引王建的宫女是出于强迫,这样的兽行在清以前的文献中是极其罕见的。
粪尿:
比如《金瓶梅》中实际上就不大有这种描写。该书仅有两段关于排粪尿狂的描写,而且写的都是同一件事,即男子排尿在女子口中。
可能是因为古代由一个女子(侍从)陪男子上厕所极为普遍。反而没了刺激。
总的看来,古代中国人的性生活应当说是正常和健康的。
7、唐
> 历史
如果说中国的国家体制是在汉代定型,那么唐代则给中国文化打上了从此不可磨灭的印记。
> 艺妓
艺妓被认为是一种正当职业,在社会中得到认可,并没有什么不光彩。与下等娼妓相反,她们不受任何社会资格问题的限制。每个城市都以它的艺妓为荣。
名妓:
仅有两名艺妓留下了较有价值的诗集。一个是长安鱼玄机
,另一个是成都薛涛
。
薛涛是一个成功者的范例。她显然深知如何处理自己的风流韵事,并不让激情妨碍实际利益。
她的诗比鱼玄机的诗更为工巧,充满当时的各种时髦典故,但也比较浅薄,缺乏那位道姑诗中的才智和感染力。
艺伎的社会作用:
每一位在场面上走动的官吏和文人除妻妾外都携带一两名舞女作为随从,这已成为风尚。当妻妾留在家中时,男人宁愿带这些舞女到各地去,让她们唱歌跳舞,为宴会助兴,和替客人斟酒,活跃谈话气氛。著名诗人李太白就有两名这样的舞女,白居易前后也有好几个舞女,甚至连古板的儒家学者韩愈( 768–824 年)也有一名舞女形影不离。
我们已经知道艺妓制度是起源于周代,当时王公畜有成群的“女乐”;并且我们还了解到,拥有这种“女乐”后来已成为社会地位显赫不可缺少的标志。
虽然艺妓的作用在不同时期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人们首先看重的是其社会作用,其次才是在性方面的作用。
艺妓必备条件:
由于每个艺妓和妓女都盼望被有身份的客人赎出,做妻做妾,因此都竭力迎合年轻文人心目中的这种最高标准。据说许多艺妓都擅长作诗,而且她们的诗有不少留传下来。
他们趣味相投的另一个原因是这些姑娘都酒量惊人。因为必须指出的是,在唐代和唐代以前,酗酒是一种尚可容忍的一般缺点。在宴会上无论男女往往都饮酒无节,甚至在宫廷和御前亦如此,街头常有醉汉争吵斗殴。就这点而言,中国的生活方式在明、清之际是完全改变了。酒精消耗量大为减少,酒醉街头被视为耻辱。
但幸好那时候酒精度数不算太高。
为什么男人喜欢艺伎:
男人常与艺妓往来,多半是为了逃避性爱,但愿能够摆脱家里的沉闷空气和出于义务的性关系。换句话说,原因其实在于他们渴望与女人建立一种无拘无束、朋友般的关系,而并不一定非得发生性关系。一个男人可以与艺妓日益亲昵,但并不一定非导致性交不可。而且如果他终于厌倦了这种关系,他可以中止它,就像开始时一样轻而易举。
很多男人对艺妓的这种超然态度常常使人联想到,为什么在名妓的传记中,总是对她们的社会成就格外重视。她们的歌舞技艺和善于应对总是被首先提到,而动人的姿色总是放在第二位。甚至颇有一些著名的艺妓姿色并不出众。这也说明了,在中国诗文中,作者对他们与艺妓的关系的描写为什么总是充满伤感的情调。这部分文学作品给人的印象是,这种关系常常带有柏拉图式的味道。
艺伎的收入:
不过,妓院的日常收人却是靠在妓院内包办筵席和由艺妓在这些宴会或其他地方的宴会上待客赚来的钱。与姑娘过夜所付的费用仅占妓院总收入的一部分。当然,事实上这里也有供倾心的客人同姑娘性交的一般设备。但尽管与下等艺妓过夜比较容易,可是要染指多才多艺的一流艺妓,却是件相当复杂的事。首先需要带见面礼表示求爱,取得老板和姑娘本人的同意。然后,谨慎的求爱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首先弄清这个姑娘是否同什么有势力的人发生过关系。因为你若想同这样的女子睡觉,就得听凭她的摆布,你永远摸不准她是否会把这种求爱告给她当时的保护人或怎样向他讲,虽然有些保护人会认为这是讨好,但另一些人却会认为是冒犯。似乎老板和姑娘都不去特意鼓励发生性关系,因为这类收入甚至比侍宴的收人还少,相反,却会冒使姑娘生病或怀孕的危险。
越高级的艺伎,越是卖艺不卖身。
关于怀孕:
由于艺妓会怀孕,大多数接生婆都熟谙某些残酷的流产方法,如果有小孩生下来,老板往往会让人照料,虽然杀婴也是常见之事。所有这些因素合在一起,全都说明把客人与艺妓的性交限制在最低限度内是很有必要的。
关于性病:
显然梅毒是16世纪才传入中国。但是这一时期的医学文献却表明,在唐代和唐代以前有一些较轻的性病存在,尤其是淋病。
> 唐 & 宋 穿衣风格
但其他葬俑证明,女子常常袒胸而舞。显然唐代的中国人并不反对袒露颈部和胸部。可是在宋代和宋以后,胸部和颈部都先是用衣衫的上缘遮盖起来,后是用内衣高而紧的领子遮盖起来。直到今天,高领仍是中国女装的一个显著特点。
> 唐 & 宋 对女性的审美
图版7中周昉的画,说明男人喜欢健壮结实的女子,脸圆而丰腴,乳房发达,腰细而臀肥。
北宋时代,人们开始喜欢苗条的女子。
> 色情文学
唐以前,色情文学通常都带有说教性。无论房中书或道家丹书,都不是用来取悦读者的。而在唐代,以诙谐的口吻写性题材的色情文学也有了市场。此类中短篇小说广为流传。
> 处女
当指世界其他许多地方也遵守的这样一种习俗,即把染有破身之血的手巾保存下来,用以证明新娘是处女。
此人在新婚之夜发现新娘不是处女,作诗一首:
今夜盛排筵宴,准拟寻芳一遍。
春去已多时,问甚红深红浅,
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
> 狐狸精
狐狸精的故事可谓源远流长。在第一章中我们已注意到早在周代人们就认为狐狸元气充沛,因为它们住在洞穴中,接近大地的繁殖力,因此人们都相信狐狸寿命很长。
乌龟也是一样的道理。
我好奇为什么古人为了长寿不直接住在地洞里。
在唐代,人们认为狐狸会在梦中作祟和蛊惑男女的信念得到了广泛传播。
> 武则天
第一个是武瞾,当她还是太宗才人时便以上文168页所说的方法而与太子有私。及其幸于高宗,竟杀死自己的孩子,反诬是皇后和皇帝的另一个宠妃所为。皇帝因此把这两个女子投入狱中,于655年立武瞾为后。
真的狠啊。
她的私生活极为淫荡。
> 其他
为了防止女子袭击皇帝,宫中旧例,凡与君王同床的女子均被裸体裹于被中,由一太监背入。用这种方法,她便不可能随身携带任何武器到达那里。此例肯定存在于明、清时期,但也许起源还要早得多。
8、五代和宋
> 宋的变化
住房:
宋代,中国的内地发生巨大变化。唐代中等阶层的住房是由明厅构成,明厅由可移动的屏风分隔成小间,与之相反,宋代的房子则是用固定的墙来分隔。由于有更多的墙面可以利用,所以可以在显眼的地方悬挂卷轴书画作为室内装饰的一部分。地面用石板铺砌,冬天复以地毯。人们进屋用不着再脱鞋,也不必席地而坐,木雕的高桌椅已普遍使用。
印刷技术:
在宋代,雕版印刷术
取得很大进步。
> 缠足
人们喜欢把一切现存习俗都视为古已有之,这种倾向也影响到明代对缠足历史的看法。明代作家对古文献有关妇女脚、鞋的记载拼命穿凿附会,想以此证明缠足早在周、汉即已存在,其说皆属无稽之谈,可置之不论。
女人的脚是她的性魅力所在,一个男人触及女人的脚,依照传统观念就已是性交的第一步。几乎每部明代或明代以后的色情小说,都以同样的方式描写这一步。当一个男子终于得以与自己倾慕的女性促膝相对时,要想摸清女伴的感情,他绝不会以肉体接触来揣摸对方的情感,甚至连她的袖子都不会碰一下,尽管他不妨做某种语言上的探试。如果他发现对方对自己表示亲近的话反应良好,他就会故意把一根筷子或一块手帕掉到地上,好在弯腰捡东西的时候去摸女人的脚。这是最后的考验,如果她并不生气,那么求爱就算成功,他可以马上进行任何肉体接触,拥抱或接吻等等。男人碰女人的乳房或臀部或许还说得过去,会被当作偶然的过失,但摸女人的脚,却常常会引起最严重的麻烦,而且任何解释都无济于事。
春宫画上的女人凡在席子上或有侍女可以看见的地方性交,总是穿着鞋子和扎着裹腿。鞋子和裹腿只有在遮有帐幔的床上才脱下,裹脚布也只在浴后才更换。
我觉得这跟现在的高跟鞋一样,男人喜欢看女人穿着高跟鞋的样子,但若脚因高跟鞋带来了畸变,男人宁愿让她穿上鞋不要露出来坏了雅兴。
在艺术领域,缠足所导致的令人遗憾的后果是,它中断了伟大而古老的中国舞蹈艺术。宋代以后,仍有一些著名的美人和妓女以演唱技巧和弹奏乐器的技巧被人称誉,但伟大的舞蹈家却越来越少见了。在朝鲜和日本,从中国引进的这种艺术一直持续发展,直至今天在歌舞伎中仍兴盛不衰。可是与此相反,在中国本土,舞蹈艺术的发展却停滞不前,日益濒临灭亡。
太可惜了!
> 理学
另一些理学家进一步完善了这个体系,但集大成者,乃是宋代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家朱熹(1130–1200年),他是真正的理学之父。朱熹借鉴了道家炼丹术和佛教,特别是禅宗(日语读为Zen),因而给儒学增添了它始终缺乏的神秘因素,从而吸引了更多的学者和艺术家。
> 龟
明代后期的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中都把龟当成粗俗下流的骂人话。它变成了中国骂人语汇中的一部分,用以暗示某人或其父母有违背伦常的行为。龟,特别是乌龟,被用来骂拉皮条的人。吉尔斯在他的《汉英词典》中,收有“龟公”一词,意为“戴绿帽子”。这也就是说,“龟”的含义就是表示“默许妻子与人私通(或从中获利)的男人”,并引申为被妻子蒙在鼓里的男人。
我认为这些侮辱性的含义与龟之作为“灵物”而受人尊崇一直是并存的。
> 裸体与迷信
但后来有人却发现了一些巫术思想的偶然线索,即裸体特别是暴露生殖器可以祛凶避害。
而且在清代男女裸体性交的图画还被广泛地用作护身符。
我自己的经验是,感觉恐怖的时候,例如走夜路,刚看完恐怖片,一个人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破除恐惧感的最好办法就是看(放)黄片。
> 婚娶流程
由媒人安排两家先非正式地交换庚帖
,看其生辰八字是否相配,如果相配,就可以正式换帖。庚帖的内容包括许多细节,如最近三代家庭中头面人物的正式名称,爵位和官衔,儿女的生辰日期,住在一起的亲属的名单,全部家产的清单。而新娘方面还要加上一份嫁妆的清单,以及出嫁时所分财产的说明。如果这些条件双方都满意,未来的新人便可以在一个安排好的宴会上见面,仔细地相看对方,这种仪式叫作“相亲
”。他们相互敬酒,如果新郎对新娘满意,就把一个金发簪别在她的头上;如果不满意,新郎就送给新娘两匹绸缎。如果一切双方都满意,便可交换礼物,择吉成亲。交换过几次礼物之后(其中许多礼物具有象征意义,例如一对暗示多子的金鱼),在择定的日子里,新郎便带着许多人,包括雇来的妓女和乐师,去迎娶新娘。到了新娘家,新郎必须拿带来的吃喝招待新娘全家。然后新娘上轿,在一群手执花烛的妓女簇拥下,排排场场进入新郎的家中。新娘正是由这些妓女领入洞房,而新郎则由主婚人带进,然后合卺结发。仪式完毕,他们才被带到堂前,在堂前新娘要正式见过新郎的家人,拜过祖先牌位。
所以以前洞房有闹伴娘的传统,毕竟伴娘都是妓女啊!
后来,这种仪式有过几次重大变化。在明代的中国,未来的新人在结婚之前见面似乎已逐渐被废止。后来,只有在新娘拜过堂后,除去盖头
,新人才有可能直接面对面。但在日本,旧式婚礼却一直流传至今,称相亲为 mi-ai。
> 女艺术家的产生
我们发现不少已婚妇女精通文学的例子,女诗人已不再只是见于娼妓歌女之中。很多妇女还以精通书法和绘画而见称。值得说明的是,唐代和唐以前,书法一向被认为高于绘画,是有学问地位的男人才可能从事的笔墨艺术。绘画也一向被认为是一种专门技巧,主要是匠人的工作,而不是艺术家的工作。不过在宋代,水墨画已发展起来,这是一种用寥寥数笔状其神态的印象派画法。由于这种与书法同源的绘画看来很适合由文人阶层去创作,所以它很快就成为男人和女人的时髦消遣。宋以前,人们只听说过因文学成就而著称的女子,但从宋代起,人们却会见到许多女画家的名字。
并且从那时起,中国的历史记载还提到许多由共同的文学志趣而结成美满姻缘的例子。
> 李清照
李清照是在一个清贫但很著名的书香门第长大的。其父为著名诗人李格非,其母则是学者兼官僚王拱辰(1012–1085年)的女儿。她十九岁与一个热衷古物研究、名叫赵明诚
的年轻儒生结为夫妻。他的抱负是要编成一部对所有传世的重要金石铭文进行考释的书。故他任官职之后,在他的夫人李清照的帮助下,把全部余暇都投入到这类研究中。
李清照的丈夫死于宋朝政府南迁之际,他给李清照留下了他们的藏书、古物及呕尽一生心血的《金石录》
手稿三十卷。
第四编 蒙古统治与明的复兴
9、元
> “功过格”与性的压抑
他们最担心的事情之一是如何保护他们的家眷免受征服者的纠缠。被军事当局指定安排蒙古士兵住宿的房东想方设法把他们的家眷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并且开始越来越赞赏儒家关于把妇女隔绝起来的规定。有人推测,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人的假正经已显露苗头,他们开始竭力掩饰其性生活,使外人无法窥知。这一时期有两部道德说教性质的作品,生动反映了当时流行开来的过分虚情矫饰,这两部作品都属于“功过格
”一类,即列有善行及恶行的表格。这些表格的每一条都加有用功过分值表示的道徳评价。例如“救人一命为五百功”,“杀人一命为千过”。一家之长可以定期查表,计算自己的德行。此类表格在严格的儒家信徒和偏执的道教徒和佛教徒中同样流行。
最后,这一表格还充分表达了儒家狭隘的观点,即与配偶性交只是为了履行他对家庭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享受性交的乐趣则是下流的。
这两种功过格都一再警告人们不可欣赏轻浮的歌曲和戏剧表演。这一点在当时很典型,因为正是在元代,消遣性的文学才繁荣起来。
> 戏剧
很多宋朝官员因为不愿意为没文化的蒙古人和其他异族占领者服务,所以辞官不就。中国文人本身是为做官才读书,而现在却不求官做,而1284–1313年间,蒙古人废除了科举考试,就连举子们也不得不放弃攻读。作为这种非常状态的一个后果,有一种喜欢轻松娱乐的趋势迅速发展起来,特别是在比较年轻的文人当中。戏剧,在此以前曾被当作是没有文化教养的大众的一种粗俗消遣,而现在却成了文人最热衷的娱乐活动。有才学的人把古老的爱情故事改编成剧本,而杰出的诗人则为戏剧脚本撰写华丽的色情诗句。正是在这一时期,“曲”得到了很大发展。“曲”是“词”的变种,同样适合于写爱情诗。它们在中国舞台上显得非常突出。元代是中国戏剧的伟大时代。当时有两部着名戏剧,即《西厢记》
与《琵琶记》
。
这些戏中的女角多半是由妓女充任。所以从那时起,演戏也就成了艺妓和妓女日常训练的一部分。元代有一位只知其姓黄的学者写了一篇《青楼记》。该文描述了不下七十个艺妓的经历,她们当中有许多就是因为擅长唱歌和演戏而出名的。
男女艺人们还专门从事于街头说唱,这种艺术形式之所以风靡一时,除去价格低廉,大概还在于它使人们可以冷嘲热讽,借题发挥,发泄他们对占领者的共同怨愤。这种下里巴人的艺术形式在中国文学中注定要发挥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促进了一种非常接近口语的文学传播媒介的发展。在此之前,所有诗文都是用陈陈相因、精雕细琢的文言写成。可是现在,由于蒙古官吏和其他异族谋臣既无时间也无愿望去掌握这种极为困难的文言,所以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口头交流和书面交流便用一种官话来进行,这种官话是以简单的日常口语为基础混合而成的。除去剧作家,正是说书人使这种新的、充满活力的语言完善化了。而且,正是这些街头说唱的故事,为后来的中国长篇“小说”奠定了基础。直到19世纪,小说家们在他们的小说中还保存着这种街头说书的风格。每一回的结尾总是“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或者诸如此类的话。
> 莲癖
在该书卷二三中,陶宗仪还提到由崇拜缠足发展而来的莲癖
(sho-etishism)。他写到,有个富有而放荡的男人常常举办宴会,在宴会上,客人常用妓女的小鞋来喝酒。这种酒杯叫作“金莲杯
”。
> “三姑六婆”
接着,他还告诫人们要小心九种职业的女人,如果让她们经常出入闺阁,就会给他们的家眷带来恶劣影响和数不清的麻烦。此条的题目为“三姑六婆”,其文曰:三姑者,尼姑、道姑、卦姑。六婆者,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也。盖与三刑六害同也。人家有一于此,而不致奸盗者,几希矣。若能谨而远之,如避蛇蝎,庶乎净宅之法。
人们一般都认为尼姑和道姑会引诱家里女人学坏,并给私通的男女传递口信。
“牙婆”,据上述宋代史料《梦粱录》,是替达官贵人和有钱人物色姬妾或丫环的女人。“
10、明 (清)
> 太监
为太监所动的手术是很残酷的,手术是用锋利的刀子把阴茎和阴囊一起割掉。
> 确立宗教
尽管皇帝本人很偏爱佛教,但为国家计,他还是采用宋代的理学作官方惟一认可的教义。蒙古统治时期,佛教曾在国家的庇护下大为流行,现在许多对此愤愤不平的正统儒家学者总算扬眉吐气了。
男人一般既对儒教感兴趣,也对道教和佛教感兴趣,而女人几乎全都偏爱佛教。
> 封建诞生了糟粕
部分是因为逆反于蒙古统治者对中国文化的蔑视,部分是因为他们刚刚解放,民族情绪太强烈,明代产生了一种对民族遗产的过分推崇,这虽导致了所有艺术的大复兴,但也造成了一种对独立思考的压制。只要谁敢怀疑朱熹理学学派的经说,或认为儒家的习俗和道德标准未必传之于古,就会被认为没有爱国之心。一股研究古书和金石的热潮席卷了文人士大夫阶层(其中不少是出于业余爱好),谁不加入就会被斥为非我族类。这句骂人话现在比上几个世纪还要难听。
女人的贞洁成了十足的崇拜,不论事出何因,寡妇再嫁都会遭人冷眼,离婚也是女人的耻辱。所以,出于双方同意而离婚实际上比前一个时期要少。丈夫可以以七条理由单方面休妻,即(1)无子;(2)淫泆;(3)不事舅姑;(4)口舌;(5)盗窃;(6)妒忌;(7)恶疾。即“七出
”——译者这些理由,除第一条对统治者和王公贵族无效外,对所有阶层都是很正当的理由,另外还有三条不准休妻的理由:第一,是曾为公婆守过三年孝的,第二,是娶时丈夫贫贱而后来变富贵的,第三,是无家可归的。即“三不去”——译者
> 尼姑和尼姑庵
舆论对尼姑和尼姑庵夙无好感,明代小说和短篇故事过份渲染她们的所谓恶行。人们怀疑尼姑只是为了干下流勾当才信教,而尼姑庵则被说成暗地里行淫之所。人们通常以为尼姑登门,不是去给女人送春药,就是去拉皮条。在本书第254页我们已看到,有个元代作家就曾劝人们不可让尼姑接近他们的家。况且人们怀疑,女人上尼姑庵,恐怕并不是去祈祷还愿,也不是去参加宗教仪式,而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勾引男人。
况且,女人放弃为家庭生儿育女的神圣职责,而生活在一个独立自主的团体里,再也用不着受制于她们的男性亲属,单凭这种想法,对儒家来说,就已经是大逆不道。而明代小说和故事的作者也大多是儒家文人,他们实际上对佛家的一切都充满偏见。佛家的僧尼是他们最好的攻击对象。因此,阅读这类文学作品,切忌笼而统之,要注意他们对尼姑的横加指责是掺有许多水分的。
> 家训
按照中国的古老习惯,家长常常在晚年把自己一辈子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用以教训自己的子孙。虽然这些通常叫作“家训”的文献主要只是供作者自家使用,但其中有些却在中国文献中成为很有名的作品。例如,颜之推(531–591年)的《颜氏家训》
,儒家学者朱用纯(1617—1689年)的《治家格言》和著名政治家和将军曾国藩(1811—1872年)的《家训》。
> 植物的性象征
桃
,自古一直就被认为是女性生殖器和生儿育女的象征。
石榴
,指女人阴户。
芍药
和莲花
也用来指女人的阴户。
梅
也是生育力和创造力的象征,因为春天它那多节而干枯的树枝又会绽出新芽,象征着严冬过后的万物复苏。中国人床上的铺盖和床围的屏风上经常绣有梅花盛开的图案。
但与桃子不同,梅并不用来指女人的阴部。
> 性与战斗
在中国的文献中,性交往往被叫作“战斗”。这个比喻借自司马迁《史记》卷六五所述著名战略家孙子(公元前6世纪)的一则轶事。吴王命孙子用其后宫之女一百八十人示范他的战略原则。于是孙子把她们分为二部,各以王之宠姬一人为“率”。操练开始,众女子大笑,不听指挥,孙子不顾吴王的极力反对,当场将二“率”斩首。这使吴王懂得了军队必须有铁的纪律,因此欣然任命孙子为将。用指性交的谑语如“花阵”、“吴营”都是借自这个轶事。它们带有滑稽色彩,但并不意味着双方应当相互仇视或彼此伤害。虽然在有些道家著作中,可以看出对异性的某种敌意,但这与道家对女性一向采取的关心体贴的态度并不一致。
男人要做到完全固而不泻,不射精,从而在性交“战斗”中“打败”“敌人”,同时又诱发女人,使她达到性高潮,发出“阴气”,供男人吸收。此类传授很容易用军事术语来表达,因为中国古代的兵学和内丹派房中术在基本原理上是相同的。第一,要利用对方的力最而节省自己的力量;第二,要先屈服于对方,而后再出其不意擒俘对方。这些原理在中国的拳术和剑术中也很重要,后来被日本人吸收,作为其著名防身术即所谓“柔道”的基础。
> 春宫画
不过,当时的画家还是更喜欢画健壮的美女,即脸颊圆润、发育充分的丰满女子。例如明代画家唐寅
(字伯虎,1470—1523年)笔下的女子就是这样。他以画女人、包括裸体女人而著称。
这些春宫画
在唐代已与房中书分离开来,房中书中原来的插图在这一时期或其前后似乎已经散失。故而此后春宫画已不再仅仅是用于指导,而且也用于娱乐。
明代中期,较好的春宫画并不画裸体。当时确实有些画较大的、有色情场景的画,但画中的人物全身都穿着衣服,风格是明代晚期仇英的那种风格。图版16 和图版17 也许代表的仍是明代早期的风格。如果这些画家们想使他们的画带有更明显的挑逗性,便会加上几笔使其略带淫猥意味。例如有一幅画,画的是一对男女倚窗眺望园中的景色,画家就会在树叶上画上一对正在交尾的昆虫,或在草地上画上一对正在交尾的小动物。或者他们还会画一女子在刺绣,旁边坐着她的情人,或者一男子正在拿笔在砚中蘸墨,旁边坐着他的情人。由于“绣”有双重含义,一义为“(女子)性交”,“书”也有双重含义,一义为“(男子)性交”,所以这类画就变得很有挑逗性。在清代的色情诗文中,“爱绣”一类说法或指淫妇,而“贪书”或指男人迷恋性交。
几年以后,著名画家仇英
继而效仿,除去画全身着衣的恋人,也开始画裸体男女。
尽管晚明套色春宫版画数量不多,流行有限,但它们却以高超的质量对中国国内和国外的色情艺术产生了巨大影响。清代,这些套版画被当作中国春宫画的范本。
> 性病
因为中国人有讲卫生的性习惯,所以传染的机会大大降低。
然而,在16世纪初,梅毒
的流行却给这种无所顾忌的生活投下了阴影。
> 淫秽小说
淫秽小说《肉蒲团》
的作者李渔
。他公开承认自己是一个好色之徒,一生与许多女演员、女乐师、艺妓和其他相随的女子发生过关系。他的作品证明,他真心实意地(尽管常常是短暂地)关心他所喜欢的女人,费尽心思去满足她们在心理精神和物质上的需求。
> 明清之际的性观念
在满族占领时期,武术被占领者所垄断,作为对此的反应,汉人,尤其是文人阶层开始认为身体锻炼是粗俗的,而体育才能只应属于“清夷”及汉族的专业拳师及杂技演员。中国人的这种态度变化无疑是人们日益回避爱情中肉欲的一面,而强调多愁善感、“才子佳人”式的爱情的原因。当时的小说讲,青年男子只要读了未曾谋面的少女写的诗便会欲火燃烧,只凭漂亮的书信往来和诗歌赠答,两人便可订立终身之约。理想的男人被描写成文弱书生,多愁善感,面色苍白,双肩窄小,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书本和花丛之中,只要稍不如意就会病倒。而他的女伴则被描写成柔弱的少女,略长而削瘦的脸上总带着一种惊讶的神色,溜肩膀,扁平胸,臀部窄小,胳膊瘦长,一双长而过分纤细的手。两者都被描写成非常亢奋,情绪变化无常,患有各种真实的或想像的疾病,往往年纪轻轻就早夭。
1644年满族征服中国后,中国人退而自守,他们把自己的家庭生活和思想弄得壁垒森严,竭力想在其政治独立丧失之后,至少能维持其精神和文化的独立。他们的确成功地把异族征服者拒之于自己的私生活大门之外。但这样做的同时,他们是不是也把危险的东西关在了自己的门内,这个问题还是留给清代性生活的研究者去解决吧。
1644年,李自成攻占北京,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自杀。李自成宣告自己为新王朝的皇帝。然而,在李自成占领北京期间,吴三桂的父亲被杀,宠妾也被李自成收入后宫。李自成拒绝把这个美女归还给吴三桂,因此吴三桂乃断然联合满族驱逐李自成。李自成被吴三桂和清人组成的军队击败,被迫逃离北京,并被杀死。